2023年深圳市少年儿童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
- 2023-09-08 14:00:00
- 深圳市垒球协会 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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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 年深圳市少年儿童垒球锦标赛
竞赛规程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
深圳市教育局
承办单位: 深圳市群众体育促进中心(市业余体校)
支持单位:深圳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
二、竞赛日期及地点
日期:2023年9月23-24日
地点:宝石路棒球场、南方科技大学棒垒球场
三、参赛单位
福田区、罗湖区、盐田区、南山区、宝安区、龙岗区、龙华区、坪山区、光明区、大鹏新区、深汕特别合作区
四、竞赛组别及项目
组别:U15组、U12组、U10组
项目:垒球
五、参加办法
(一)参赛年龄( 以运动员身份证年龄为准)
U15 组(13-15岁):2008年1月1日至 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;
U12 组(11-12岁):2011年1月1日至 2012年12月31日出生者;
U10 组(10岁及以下):2013年1月1日 及 以后出生者。
(二)以区为参赛单位报名,各区每个组别限报2支队伍。每队可报领队1人,每组别可报教练员2名。运动员16人。
(三)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符合《2023年深圳市少年儿童各体育单项锦标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及处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。
(四)运动员必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赛。
(五)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身份运动员不占各代表队参赛名额,只允许参加个人项目。其成绩分数不计入 各区 单项总分。
(六) 各参赛单位必须提供: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的比赛期间(含报到、离会交通往返途中)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和本年度区级以上(含区级)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(体检报告)。
(七)运动员因伤不能参加比赛时,须向赛事竞委会提供由区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因伤证明,和社康以上(含社康)医院诊断证明;或经比赛现场组委会医疗小组鉴定属实的。否则作无故弃权处理,取消该运动员全部成绩并通报。
(八) 自愿代表各区进行参赛资格注册,则视为承诺自愿代表深圳市参加广东省注册,若违反则视为自动放弃深圳市注册参赛资格。
六、竞赛办法
(一)赛制
1.5 支队以下(含 5支队)采用单循环积分排名的比赛办法。
2.6 支队以上(含6支)根据2022年市锦标赛名次按蛇形排列(上年未参赛队伍按报名先后顺序排序入列)进行分组,并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,排出小组名次后,小组前两名进行佩奇制比赛,决出1-4名,后面各小组名次进行同名次赛。决出最后名次。
3. 开赛15分钟未到或弃权队伍判定为0:45告负
4. 如天气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进行比赛,竞赛组委会有权对赛程安排做调整。
(二)竞赛规则
1. 采用中国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《垒球规则》
2. 比赛时上场9名女性运动员,U15组比赛为投打90分钟或7局,U10、U12组比赛抛打或投打4局或60分钟,超过时间未赛完局数的,当局赛完则比赛结束。U15组离结束比赛10分钟前不开新局,U10、U12组离结束比赛7分钟前不开新局
3. 在无须决定胜负的比赛中,最后一局 结束 ,双方得分相同时,按平局计算。
4. 循环赛胜一场得2分、负一场得0分,积分多者名次列前;
5.U10 组比赛不允许盗垒,U10、U12组一垒不允许滑垒,某队在2局领先15分(含),3局领先10分(含)比赛即时结束。U15某队2局20分(含),3局领先15分(含),4局领先10分(含),比赛即时结束。
6. U12 、U10组每名投手每场比赛限投2局;U15组每名投手每场比赛限投3局。
7. 各组别均不采用DP规则,各组别出现甩棒、击球员即时出局,但比赛局面有效。
(三)服装和器材
1. 各队准备2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。
2. 比赛时,U15、U12、U10组接手必须穿戴护胸、护面、护喉、护腿等护具,击球员和跑垒员必须戴头盔,建议投手、一垒手、三垒手带防守面罩。
3. 比赛用球U15组为硬式垒球(功晖12寸),U12组和U10组为硬式安全球(功晖11寸)。
4. 各组别均使用合规垒球金属棒。
5. 未按要求者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。
(四)各组别报名队数不足3队则取消该组别的比赛。
七、名次决定办法
(一)循环赛胜一场得2分、负一场得0分,积分多者名次列前;
(二)循环赛中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:
A :如两队积分相等,则依据相互间胜负决定名次,胜者名次列前;如两队之间比赛为平局,则依据全部比赛失分多少决定名次,失分少者名次列前;如仍相等,抽签决定名次。
B :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依据相互间失分多少决定名次,失分少者名次列前;如仍相等,则依据全部比赛失分多少决定名次,失分少者名次列前;如仍相等,抽签决定名次。
C :比赛中,如因天气等特殊情况,不能按预定赛程将所有比赛打完时,己完成的比赛成绩有效。组委会有权根据情况决定后续比赛办法和名次产生方法。
八、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
(一)各组别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,参赛队伍在8队(含8队)以下的按实际参赛队伍数录取。
(二)获得各组别前三名者,分别颁发金、银、铜牌;获得奖励名次者,分别颁发奖状。
(三)获得各组别前八名,分别按13、11、10、9、8、7、6、5计算。
九、奖项设置
(一)单项总分奖
设单项总分奖,按各代表队在各组别比赛中的得分之和计算,奖励总分前六名(若报名队伍在6个或以下,按实际参赛队伍数录取)。总分高者,名次列前;总分相等计冠军数,冠军数相等计亚军数,依此类推。
(二)体育道德风尚奖
1. 设 “ 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 ” :按参赛队有5队(含5队)以下评选1队,10队(含10队)以下评选2队,15队(含15队)以下评选3队,16队以上评选4队。
2. 设 “ 体育道德风尚奖 运动员 ” 奖:按各队报名人数10:1比例评选。
3. 设 “ 优秀裁判员 ” 奖:按裁判员参加人数10:1比例评选。
4. 设 “ 优秀教练员 ” 奖:按参赛队伍数量3:1比例评选。
5. 设单项技术奖
(1)U15、U12、U10组优秀投手各2名
(2)U15、U12、U10组本垒打奖各1名
(3)U15、U12、U10组安打奖各2名
(4)U15、U12、U10组优秀防守运动员各2名
十、报名
请各参赛单位根据竞赛规程要求,在注册系统进行报名(赛前45天开通注册系统,赛前35天截止报名)。提交报名后,将下载的报名表(加盖代表单位公章)和健康证明(体检报告)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进行扫描,于赛前30天内发送至电子邮箱:jtc@wtl.sz.gov.cn。报名截止后将不得更换运动员名单,逾期报名不予受理,(组委会将对参赛运动员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 5 天)。
联系人及电话:张碧琪,0755-88102767;王海飞,13725536612。
十一、 裁判员及仲裁委员在组委会的指导监督下,由单项竞赛委员会统一调派。
十二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三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。